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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说:我们要不要怀念李小树

最早看到这文章题目是在火子那里的一篇日志。我是忽然惊奇了一下,对了,就是这题目了。看到的时候就觉得,我该为这写点什么。即使我从来不认识李小树,然而,李小树就是我们当中的某个人,在人群,在人海里。
或者说,该为我们的青春写点什么。发现时间哗啦的一声,青春就没有了,爱情在慢慢的和尘土一起落尽,定在那不知名的窗台上,寂寞,苍凉。最近也在看《关于莉莉周的一切》(All About Lily Chou-chou)影片沉静而让人混乱。那莫名的青春一次次的冲击我的脑海,有些不知所措起来。那些少年,那些血,都让我感觉到眩晕。

于是想到李小树,这个名字很普通,就像一个普通青年的名字。平凡,庸碌。或者是我的野心,表达宏大主题的野心,所以,我把李小树当作了一切的年轻生命。我也把自己代了进去——文章里的周小刀,其实也是个庸碌的年轻人。在时光走远的时候,他的爱情也跟着走远。其实这是一个不打折扣的现实。我经历过生死,却是别人的生死。我经历过爱情,到头来也成了别人的爱情。于是,我开始学会描写,描写不同的意外,描写不同的生命。因此,周小刀诞生了。他来到世上,只为经历我虚妄的爱情,或者说,是虚构的爱情。然而,不得不说,对于爱情,我的理解里有这样一条:在一次小小的意外或者巨大意外——总之是在意外之后,爱情就会消失得无声无息。

爱情、生死,这是人类永恒的主题,在一个几乎是通宵的努力下,我依然发现对其表达的苍白。从纯粹的华丽词藻,到形而上学的幻想,再到落入人群里的平凡叙事,我还要走很长的路。而至于爱情,则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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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并不是个很会讲故事的人,可是小伙子和姑娘们都拉着我,说,我要听故事。好吧,我敲动沉寂多年的骨头——我,也只能这样来唤醒这段凌乱而破碎的记忆。
                 
  1.
                 
  李小树究竟是个傻瓜还是个聪明人,现在实在是无从考证。当然,如果那时候你在他的身旁坐下,你就会忽略这一点。因为他实在是平凡得要命,只不过是长得帅点而已,关于这一点你不用去猜测和怀疑,因为你一定找不到李小树在那里。什么?你怀疑我说的故事的真实性?根本没有李小树这个人?没有关系,在每个世事的旮旯,都有这样的人存在,也会有这样的疑问,你是谁?OK,回归正题,我们还是说说李小树吧。
  李小树是个帅小伙。呵呵,这家伙很符合琼瑶阿姨的标准。在那阵子,许多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姑娘都围着李小树转,谁让人家有一份好工作,人又帅?可是李小树却像是磐石一样,纹风不动。一个姑娘抱怨说,李小树的心肯定是抹了猪油了,怎么连这样都不动心啊?她是从餐厅里跑出来的,据说那是当地最为高级的餐厅,那一顿是她付费的,她甚至为此订了一大束玫瑰,她以为这么浪漫的事情可以。另一个姑娘更是恶毒了,李小树肯定不是个男人,要不他喜欢的是男人!不用猜,说这话的姑娘肯定是在李小树面前展现过她的迷人身段了。
                 
  李小树一直单身。他不是男人和他喜欢男人的传言就从那个姑娘从他身边走开的时候开始传播。这种传播就像蒲公英的种子一样飘飞,当然,并不会像蒲公英在风中飞舞的那样充满诗情,也不会像满山开满蒲公英的那样充满画意。传言是会裂变的单细胞动物,在人们的口水中不停的裂变。当然,这比喻并不准确,应该是像会变异的单细胞动物一样,在人们的口水中不停的变异,一只蚂蚁,在数天后的数个人口里,成为一只大象。
  几天后,李小树被告知,他的“男朋友”的名字叫做李大树,而且有人拿出一张照片对他说,这是你和李大树幽会的时候被人拍下来的。照片上的李大树和李小树都只能看到背影,而且,有一个背影极尽妩媚之能事,也不知道是李大树还是李小树。让人们兴奋的是,过几天,李小树在人们的口水中居然“有了一个孩子”。当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李小树把告诉他这些消息——他和他“男朋友”幽会被偷拍、他“有了一个孩子”——的人揍了一顿。可是帅帅的李小树却在第二天同样被揍了一顿,他帅帅的脸庞像一张古旧的国画,青一块,淤一块,红一块,黄一块。
                 
  好了,故事到峰回路转的时候了。李小树看来是真的忍不住了,他恋爱了——而且,是跟一个女人恋爱。不过,他脱离了一个火坑,又跳进了另一个火坑。“谁让他找了个那么彪悍的女朋友?”张三同志严正的说,然后张三像一只腆着肚子的鸭子一样的滔滔不绝的说着李小树的女朋友——头大,脚小,鼻子大,嘴巴小,眼睛大,耳朵小,手臂上居然有三角肌,打起人来双手虎虎生风。天啊,这不是怪物史莱克么?李四张大他的血口大盘般的嘴巴,惊讶得可以吞下一头孟加拉大象。
  不管怎么说,帅帅的李小树还是恋爱了,尽管在外人看来这恋爱有点牛头不搭马嘴,但没人能够指责他们,在这世界里,只要你不是像螃蟹一样横着干的话就谁也管不着。
  李小树的事儿可多了,可是我都记得不是很清楚。在李小树谈恋爱之后的3个月又21天,一个美女的出现让我再次记起李小树的故事脉络来。
                 
  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下班后,李小树挽着他的极品女朋友逛街,结果被一个美女拦住,美女喊着李小树的名字,就像孟姜女一样的凄切。不,应该是像秦香莲一样凄惨。王五纠正。那位美女当街向李小树哭诉她和他别后的种种,说什么那个相思苦啊,说什么双方每天都写一封信给对方,说什么生生世世永相守永不变,结果全是骗人的。我之所以记得这么多细节,全是因为那美女在哭诉时的动情和凄切,另外,重要的是,她实在是个迷人的姑娘,这一点在我的记忆坐标里是如此的闪亮,以至于我对她一直关注,不能遗忘。结果,李小树的极品女朋友一把抓过那一叠信,然后报警。警察叔叔们瞬间把美女带走。对了,忘了说,李小树的极品女友是XXX局领导的女儿。后来证实了那些信全是真的。
                 
  那位很像秦香莲的美女在三天后脸上张出了一道惊人的疤痕,额头上同时也长出了三道皱纹。秦香莲一下子成了无盐娘娘。又是三天,小说里常这样写道,无盐娘娘从本市的最高楼上纵身一跳,开出一朵血花。据报道,美女的名字竟然真的叫香莲,不过只是她姓陈。张三和李四以及王五都目睹了花开的瞬间,他们在任意一个人群里开始了他们的说书之旅。李小树成为现代陈世美,人们几乎忘记了李小树之前子虚乌有的“同性之恋”。一群吃得很饱的人们开始以辱骂李小树作为他们还心存正义的证据。也就是说,张三李四王五赵六都可以对李小树施以鄙视?
??嘲讽,这样,他们就可以向人宣扬他们是正义的化身。
  如果仅仅是因为李小树是个陈世美,我也不会记得他曾经存在过。故事远比人们想象中的复杂。公元1995年7月14日,李小树的极品女朋友在整容的时候发生意外,死于非命。公元1995年7月15日,XX市检察院收到李小树的署名举报自己女朋友的父亲贪污受贿数千万元的信,附信有一叠据说是关于买官卖官的收据。

  公元1995年7月16日,陈香莲死后的第49天,李小树从本市最高楼上纵身一跳,帅帅的李小树身上开了一朵巨大的血花,在夏天的炎热天气里瞬间变成暗红。他帅帅的脸庞被一块石头嵌入,显得难看无比。那时候刚好是黄昏,天空暗红,一如李小树的血。
  那年的夏天,作为一个处于故事边缘的配角,我一直在想,究竟李小树是谁杀死的,我有没有参与到杀死李小树的过程?
                 
  还有,那迷离的爱情,那不停述说的人们的嘴,那在瞬间盛开的血花,那暗红的天空,那美艳如花的姑娘,全都镌刻在我的青春里。每当想及,我常为此感到大汗淋漓。
  或者我应该找张藤椅躺下,怀念下一个李小树。
                 
  2.
                 
  “李小树回来了”。我看到了书桌旁的一张A4纸,靠,上面居然只写了这6个字,而且写得巨丑——就凭这点,我可以猜测如果不是丁云写的就是李小树自己写的。我始终无法记得李小树和丁云的字的区别,或者是因为她们写得都很丑吧——即使人长得都还算漂亮。我把纸揉了揉,瞄准,朝门口的垃圾篓挑射,靠,居然没进,而且还射到了一个女人的腿。准确的说,是在郑钧唱到“我的爱,赤裸裸”的时候我把纸团射到了李小树的腿上。“你让我身不由己的狂热”,我对着李小树唱着。李小树气势汹汹的想上来就给我一巴掌,我一闪身就是一躲,李小树气得要哭了,因为她几乎摔倒,看来这女人还真他妈的狠心,数个月前还在我的怀里撒娇,几个月不见就来真架势打人了。
  “说,你为什么要勾搭丁云?”李小树的脸刚平静下来,忽而又脸色一翻,劈头盖脸的嚷开,让整个房间都震得尘土飞扬的。我几乎因为她这一句话而心虚起来,毕竟李小树在几个月前还是我的女朋友,而且几个月之后的今天也还是我的女朋友,她这样说肯定是听到了什么风声了。当然,承认她的话的人都是笨蛋,幸好我不是。“你胡说什么啊?什么丁云,谁勾搭她去了?她是谁啊?”李小树像是早料到我会这么说似的,尖尖的下巴微微一扬,恶狠狠的说“好,好你个周小刀,别以为我不知道。那天我找着了证据,我……。我跟你没完!”李小树说完,弓身把刚才的纸团捡起来,然后狠狠的甩了一下门,走了。门窗上的纸屑和尘灰像下雨一样落下。爱谁谁啊,不喜欢就拉倒。我心里骂着,汗水从后背直流,衬衣贴紧前胸后背,胶着的空气让人几乎抓狂。郑钧还在唱,我的爱,赤裸裸,我的爱呀赤裸裸,你不能让我再寂寞。我用力的踢了桌子一脚,老板气冲冲的打来电话,“周小刀,你过来一趟。”在资本家装有空调的办公室里被训斥其实是一件痛并快乐着的事儿。我对这电话那头的丁云说。丁云微微一笑,低声安慰着我。我对此感觉很受用,同样,她抱着我的时候我也感觉很受用。今天晚上我们吃饭好不好?我说。“李小树回来了。”丁云忽然说了一句。我忽然觉得像吃了一只苍蝇的那样恶心,同时,我生出了一种未知的恐惧。那算了。说完这三个字之后我把电话挂断。
                 
  就在我把电话挂掉后的3分17秒,李小树打来电话。她的声音淡了许多,像是没有嚼头的瓜子,零碎,淡,无味。她说晚上一起吃饭吧,我说不了,晚上还要跟同事去应酬,改天吧好不?李小树说好的,你忙吧拜拜。听着电话里的忙音,我忽然间有了一种无处可泄的愤懑,夏天的汗水重新浸泡我的身体,心里像是压了一块石头,石头在我放下电话的那一刻开始不停的滚动起来,很快变成了滚动的火球。我的眼前,一片血红的天空正在升起。汗水沾湿的衬衣贴在身上,如同无数条湿热的蛇紧贴我的身体爬行着。
                 
  我在刺耳的敲门声中被惊醒,梦里我看到了一条暗红的蛇在游向我,而我却无路可退——还好,我醒了过来。汗水浸透我的衬衣,墙上的电子时钟显示着这是20:17.我开门,是李小树。李小树看着我,像是从我身上找出一只蚂蚁那样的仔细看着。我身上的汗水更加多了起来。昏暗的走廊上声控灯全都哑了火,我想大喊一声把灯叫醒,结果却发现喉咙堵得慌,说不出话来。其实我是想看看李小树的脸,可是我愈加的发现自己的昏迷正要到来。像是预约一样,我的青春和爱情又一次的进入梦乡。那天晚上,我走在明灭的灯光里,身边走过的人们的身影如同鬼魅一样,我并没感到恐惧,因为那是个充满现实的梦乡。李小树和我并肩的走着,我对她说不出一句话来。内心的石头已经冰冷下来。我开始不想走路,我开始不想说话,不想去想任何东西,我只是跟着李小树,就这样走,不知所措的走,漫无目的的走。如果说为什么要跟着她走,或者仅仅是在于她就叫做李小树。李小树,一个十九画的名字,一个长发的女子。我在手心里写着。然后,陷入了蓄谋已久的昏迷。
                 
  关于之后的记忆,我的内心像一块水写纸一样,用毛笔沾上水,迅速的写下,至少这样我还可以看到自己写的是什么,可以看到发生了什么。然而,一切都干得很快,我一转过头去,想为自己的记忆的笔尖沾些水,却发现曾经记录过的东西已经消失。
  我醒来的时候依然还是在夏天,尽管我曾无数次一厢情愿的渴望醒来的时候是秋天或者冬天。我揉了揉有些疼的双眼,双手触碰到了一个温热的身体。李小树,我知道,一定是李小树。“你醒了”。李小树没有动,任凭我的手滑过她的身体。这是什么地方?我听着她的语气,手像是触摸到了一条蛇的脊背。我的手心开始出汗。
  墙上的时钟停留在10:17,上午的阳光斜射进来。在我们裸露的皮肤上,节节盛开。你让说什么呢?我发现我与李小树竟然是没有话可以说的了。李小树开始掐着我的手臂,继而是我的身体。我的内心开始跟着身体一起颤栗,直到今天,我依然还会颤栗,而我也藉由着这一阵颤栗,把李小树这个名字记住了好多年。
                 
  我其实不知道李小树是怎么样、什么时候离开我的。就像我身体内的水分一样,当我行走在沙漠里,我全然不知它们是怎么被我丧失的。我只知道,我跟李小树几乎没有说话的欲望,我们除了彼此的生理需要之外,彼此都失去了言语。多么可怕,李小树曾这样的分析我们的现状。而她吝啬得要死,居然只给我们这四个字,这是我们的爱情啊。我向她抱怨。这唯一的一次抱怨,带来了永久的沉默。从那以后,我们不再说话。李小树就像一滴水,滴进了人海或者是滴进了沙
漠,在我的记忆的纸面上,不带任何印痕。这个与我相恋多年的女人,只留给我一个名字。十九画的名字:李小树。
                 
  而丁云,19岁的丁云,她在一天早上告诉我,她要离开这个城市。那个早上,我正躺在李小树的身边,我们的皮肤,正在阳光的斜射里衰老,变出皱纹。我对着电话里的丁云说,亲爱的丁云,你要去那里?李小树一把抢过我的电话,她说,丁云,你的周小刀就在我的床上,你要去那里?丁云,亲爱的丁云,你要去那里?我听到一声刺耳的叫喊和汽车的呼啸。然后,在我再把电话拿在手里的时候,一切都归于了沉寂。墙上的时钟停留在10:17,上午的阳光斜射进来,在我们裸露的皮肤上,节节盛开。就在我进入的瞬间,我真想死在你怀里。我对着李小树说。李小树的脸开始狰狞起来,她张开嘴,在我的身上撕咬,撕咬我的青春,我的爱情。
                 
  午间新闻的时候,丁云出现在电视上。她躺在马路中间,隆起的胸脯显得如此美好,洁白的肌肤不带一点杂色,她的眼睛紧闭着,她的眼影略微的涂了一层淡黛的色彩,她戴着我送她的耳环,这使她的耳朵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她年轻而优美的身躯永远定格在她19岁的年华。丁云,亲爱的丁云,你要去哪里?我一脚把电视插座踢开,然后一把按倒了身边的李小树,撕咬,亲吻,我在愤怒中进入她的身体。而丁云,在悲伤中进入我的灵魂。
                 
  当有一天我躺在藤椅里,仰望着天空的暗红云朵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已经忘记了丁云的脸,只剩下她美好的身躯和模糊的眼睛。严重的是,我只有藉由李小树方能想起丁云,继而想起一大部分的事来。而李小树,李小树是我必须记起的人么?不,或者李小树只是一个名字,一个有着十九画的名字。
                 
  那一年的夏天,青春和爱情如同幻觉般飞过。结果只留给我一个名字:李小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