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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公民社会之一:从人民到公民

视频《El pueblo unido》本文纯属一家之扯谈

  公民社会在中国是一个外来词,因而很难说明,什么是公民社会(维基百科中文版甚至 将公民社会称之为市民社会,明显地将公民社会趋同于一个社会范畴的名词)。而在我的认识当中,如果非要给这公民社会下一个定义,得要引进一些概念和知识。诸如 第三部门等。

  在一个社会当中,由政府、企业(市场)、公民社会组成。在我所所受的思想政治教育当中,社会的组成部分是这样的:政府、人民、市场,哦,忘记了,还有公民。中学时,你的政治老师一定会纠正你对公民、人民的认识。公民是一个拥有某国国籍的人,人民是……是什么?老实说,这个我到如今也不曾了解什么是人民,而在英语当中也找不到相对应的翻译。这也是中国特色之一吧。

  没错,我们开始回到题目,作为社会的构成部分,公民社会涵括很广,边界也很模糊。诸如:除政府和企业之外的主体,包括市民、农民、民间组织等等。可是这里为什么没有人民?因为人民这个词是被造出来的,要来干什么?如果你学过中国历史,大概可以了解,人民民主专政是怎么回事。思考一下,对谁民主?对谁专政?没错,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人民这个概念,在这里用无厘头精神来解构一下,那就是好人的代称。这个充满政治性的名词,如果加在某些名词面前作定语,会是一个充满鸡血性质的定语(你可以尝试阅读一下某某某人民XXXX)--也就是说,显得TMD神圣(人家朱军还是人民艺术家哩~)。

  因而人民在这里就显得是一个等级的标志。小时候,我们会争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如果到成年后,你还跟人争论谁是敌人,谁是人民……您大概是五毛。人民这概念的继续存在,是作为等级社会(或者说特权社会)继续存在的一个明证和缩影。

  那么,公民是什么?抛开政治课本所教我们的,闭上眼睛,想。公民是这个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企业和政府,再大也大不过公民(数量结构)。例证?你可以回顾一下2008年的汶川地震时的公民们的行动。公民就像是一个被清水洗过了一样的名词,清白,没有赘肉,没有等级。

  好,说说区别。如果您有幸成为人民,在天朝,你可以:

  1. 参政;
  2. 成为代表,整天去代表人民;
  3. 成为公仆,冠以名之:人民公仆。

 如果你不是人民,你就:

  1. 是一小撮不明真相的分子
  2. 是低俗的,不成熟的成年人
  3. ……

 而作为公民,作为这个社会的组成部分则应该是怎么样?

  1. 享有国民待遇。
  2. 众生平等,天赋人权(利)。
  3. 责任。包括社会责任在内。

  回到公民社会中去,如果将其比作一个实体,则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弱小的实体。面对庞大的政府体系,在天朝,公民社会就如同一小袋马铃薯:分散、无力。这是为什么?大概原因之一,就是公民这个概念在天朝长期被混淆,被忽视,被"人民"所代替。这时候,你也大概可以明白,为什么我们的学校只教习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而不教习什么才是基本的公民道德和怎样作为一个独立思考的人存在。如果
要谈什么社会责任,大概很多人会把它混淆成政治责任。

思考题:

  1. 萎缩的公民社会的存在,会否导致百姓被鱼肉?
  2. 黑社会是不是公民社会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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