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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得:多数人的暴政(读《天涯》2008年第5期)

昨晚,撇开电视,练习吉他,继而读书,以对抗孤单。书极其朴素,甚而丑,土黄土黄的封面。

此书乃《天涯》(注:此天涯与彼天涯论坛毫无瓜葛),2008年第5期。观其首篇长文废墟上的民主梦--基层政权调查续篇,乃击节相附之。下为节录(灰色字体),亦有观悟。

但是过去的乡村自治之所以能基本保证民间秩序礼法,是因为朝廷建立的乃宗法国家。皇权主要依靠家族组织和乡绅为中介而行使,并由此负责对乡土社会的治理。而共产党执政以来,为了实现政府公权对民间社会的全面接管和控制,首先粉碎的就是代理私权的宗法体制。乡绅阶层被整体打压,家族宗祠被彻底摧毁,乡规民约等各种自然法、民间法和习惯法,都被各种空洞不实的"王法"所取代。于是,以后就必将出现"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的悲剧时代。

当执政者走到廿一世纪,终于明白此理,将国家权力收缩回乡镇一级,重新再提"以人为本,村民自治"之时,却忽然失去了民间管理的完美替身。宗法组织不再存在,乡绅贤长尚未发育,村组干部已非吏员,且非完全实质的民选民治;于是基层政权顿时出现部分治理真空,每临大事骤起,必然凸现乱象--村组两级实无真正的约束力。

于是非正常死亡之事,就必然接连发生;且总有可能某次,将酿成大祸--近日的瓮安事件--不过其一而已。

国家权力对乡村的渗透,是经由村级行政体系实施的。然而,这一体系是否真的将国家权力执行/体现得淋漓尽致?在过去,村民常被称为愚昧的代名词,然若,谁曾知,他们自身有无限的生存智慧,同样,如果给予机会,他们亦可以管理好其自身。只是,仅仅限那些空洞的王法,如何管得?一个国家的法律,是否能渗透到村民的吃饭穿衣争吵?脆弱的乡村,被破坏的不仅仅是人们的房屋,还有人们日常所依的"法理常规"。

信访制度是典型的"中国式民主"设计【英语没有一个完全对称的词汇】--本质上说,它有别于民主社会的类似建制;无论君主立宪还是多党政治,其申诉专员制度或者苦情处理制度,均与我国的信访大异其趣。我们的信访明显地是继承了中国封建传统的一个怪胎式政治遗产,它既不是行政复议,也不是司法申诉。其产生的理论根源在于,国家社会的制度性设计缺陷,可以经由"圣君"和"清官"来一事一议给予纠正。

信访制度,始终脱不了所谓对清官的期待。在法治(由人来执行法律的)社会,如果大众们依然凭靠信访来解决问题,那么就是对整个法治体系的不信任。那岂非悲哀莫名?

当然如果不经指导引导和培育,突然在今天宣布完全"民主",那必然会出现我在纹江区赈灾最初所看见的现象--村民集体讨论,得出"民主"的一致决定,平分所有救灾钱粮--而这,不叫民主,叫"多数人的暴政"。因为真正的灾民只是屈从于多数村民的意志。

但是当基层政权再三强调赈灾的政策尺度,约定好"游戏规则"之后,再把类似的公共事务交由群众"做主"讨论时,事实上,群众还是能达成合法协议的。我们得承认,今日中国农民还有种种落后和愚昧,但这不是他们的权利该被忽视和剥夺的理由。我们同在这个世界,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皆应享有天赋人权。也许我们的"民主教育"还有漫长的路要走,但是这样的方向,却不应该被质疑和否定。无论我们在这个国家是既得利益者还是未得利益者,悲悯的人性和天然的良知,都足以让我们清楚这样一个常识--迄今为止,民主仍然是这个世界最不坏的制度。

真正的弱者不是靠投票出来的。这使我想起大学时对贫困生补助的确定办法:投票。班主任发动大家来投票,来看看谁该来领这贫困生的补助。结果是,被投出来的都是那些往常比较"豪侠"、豪爽有人气的学生。结果如何呢?在他拿到补助后,请投了他的票的人搓了一顿。这就是多数人的暴政。那不显眼的少数人,只能成为暴政的对象。在各类扶贫项目中,这样的现象屡见不鲜。扶贫扶贫,结果一投票,受益的却不是贫困人口,而是那些社区精英。

然而,如作者所说,这不能成为不要民主的理由。原因见其论述。

统观全文,作者对基层非常了解。但或者可以更加深入,比如对基层权力的行使对村民生活的影响等等。

书中的第三篇文章《单正平:"范跑跑"??
?件的冷思考》,则是从一个角度出发来阐述:其实我们都是范跑跑。在日常中,我们有没有那么多的美德?在临危之时,我们有没有那样的镇静和美德?掩卷难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