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Mr. Smith Goes to Washington制作于1939年,由Frank Capra (1897 –1991,西西里出生的美国导演)导演,James Stewart和Jean Arthur主演,根据Lewis Foster (1898 –1974)一本未出版的小说改编。在电影中,年轻的Jefferson Smith(James Stewart扮演)意外担当了某州的国会参议员。之后,他通过宪法赋予他的权利,不间停地说了一天一夜,成功地阻止州长提议的“赤字法案”,从而成功地从当地大享手中挽救了故乡的水坝。这是一部伟大的“理想主义”电影。这样的评价来于人们对片中导演试图表现的好莱坞式故事的怀疑:一个年轻人如何能阻止既得利益集团对公共利益的蚕食?其实归到本源,就是人们对片中(也是现实中)的美国民主制度的怀疑:民主的制度设计,如何能保证“多数人的暴政”不会出现。一个人的Filibuster(译作“冗长辩论”)真的能阻止么?
举个假设性的例子:在一个有一百人的村庄里,如果五十一个人是一个家族的,而四十九个人是另外一个家族的,如果简单的民主程序导致五十一个人投票表决剥夺另外四十九个人的财产可怎么办?
为了防止诸如此类的民粹政治,国父们把参议院设计成一个激荡民意的减震器。与众议院的大家长制(众议院议长的权力极大)和两年改选一次不同,参议员任期长达六年,而且参议员之间的权力基本上差不太多(当然了越资深就越能把持那些委员会)。
除了宪法给予的参议院的特殊地位以外,参议院的议事规则要求60票多数才能通过一个议案(参议院100票,如果投票结果是50:50,副总统还有一票),这样可以阻止五十一个人剥夺四十九个人权力的事情。参议院的规则经过多年演化之后,如今一个参议员就可以(匿名)阻挡一个政府官员的提名或者一个提案,要想排除这个阻挡需要60票多数。这个阻挡,术语叫做Filibuster。(原文引自《无人机和参议员的13小时》)
美国参议员Strom Thurmond在1957年8月29日创下了24小时19分钟的“Filibuster”(冗长辩论)记录。
1953年,美参议员Wayne Morse用了22小时26分钟来阻止Tidelands Oil legislation(受潮地区石油立法)。1957年,美国参议员Strom Thurmond滔滔不绝地用24小时19分钟阻止当年的Civil Rights Act (就是那个给黑人投票权的《Civil Rights Act 1957》)通过,不过最终,他失败了。这24小时成为单人Filibuster的记录,至今无人能破。
时间来到2013年3月,参议员Rand Paul再次使用美国宪法赋予他“说到死”的权利:这一次,他用了13个小时试图无限期推迟对中情局局长提名人John Brennan的投票。因为John Brennan主管无人机猎杀恐怖分子项目,奥巴马上台之前极力反对这一项目,但上台立场摇摆。奥巴马政府的司法部长Eric Holder告知参议院:联邦政府不能排除在极端情况下在美国本土使用无人机射杀有恐怖分子嫌疑的美国公民。
在参议院的13小时中,Rand Paul的发言不能坐下,不能上厕所,不能停止讲话,不能偏题,内容必须有针对性。在Rand Paul的发言未结束之前,参议员的投票一直会被搁置。这就像以上提到的电影Mr.Smith Goes to Washington中,年轻的Smith先生在参议院里一天一夜,滔滔不绝,甚至拿出圣经、宪法来读,以此来拖延时间,并从传媒大享手中夺取舆论阵地:印发传单到选区。尽管手握报纸舆论权势的大享能量非凡,但最终还是败下阵来。像电影中的一样,这一次Rand Paul一直等到司法部长Eric Holder星期四发布了一句话信函之后才投票结束辩论,他似乎取得了胜利。这一句话信函内容“保证不会使用无人机在美国本土击毙不参加战斗的美国人”。
回到更有趣电影中去,Mr.Smith Goes to Washington 在美国电影学会评选的百年百大电影系列,名列AFI百年百大励志电影百年来的第5名、AFI百年百大电影第26名。该电影在纳粹德国、法西斯意大利、佛朗哥西班牙、苏俄等政权治下遭到禁映,1942年,德军在法国占领区颁布美国电影禁令。因为禁令较晚下达,许多剧院赶在禁令宣布前上映本片,有的剧院甚至在禁令下达后30天仍“违规”上映本片。